她是女巫,也可以是万物。成为女人,成为男人,成为儿童。学习生活,学习流泪,学习爱与被爱。一首血与诅咒的生命之诗。Me the woman,me the skin,me the witch,me the nothing. 在我心目中也许先入为主,女性就是女巫,女巫就是女性。她经过16年暗无天日被母爱囚禁;前一任女巫解放了她、教会她丛林法则却不符合她性情;化身为农妇,一步步学会人类生活的规训,也体会到了父权伤害;化身为英俊男孩,过上“简单”生活,却为小女孩的意外身亡学会流泪;化身为女孩,感受到了爱,尽管Old ...没有心脏,却活了九条命,每次都是不一样的人生,但爱才是破解诅咒的唯一途径,惊悚又温情的恐怖童话故事。失焦手持摄影,浅景深的大特写,还有诗化的台词,太像奢侈品广告片了,太费脑了。在碧丽娅的身体里终于找到了做女儿的身份,一个真正的女儿;不再困于洞穴、不再啃噬发霉的面包、不再被迫接受痛苦的低吟,更令人庆幸的是,找到了一双温顺而羞涩的眼睛、像小牛犊一样爱她的男孩,“每一个我都渴求着他的存在,内心深处的存在”,哪怕有一天朦胧夜色中没忍住伸出狼女的利爪,他依旧若无其事,轻吻她的利爪、她身体的每一个部分。而玛利娅,可怜的被烈火灼烧亦无法拥有子嗣的玛利娅,“我这一生过得惘然,而未曾见过...熟悉的美学风格,泰伦斯·马利克家族又添新人,好在这个聊斋故事足够神奇。一旦你代入故事的视角,换成被残杀的无辜村民,这个女巫故事就变得没那么感人了吧。